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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是簽發給各級公私立學校、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自由職業事務所及其他組織或團體等6類憑證用戶。

請先輸入您的組織或團體名稱、統一編號,確認OID識別碼


組織/團體名稱:
(輸入全名或關鍵字)
統一編號:
 

 

 注意事項:

  • 憑證發放原則公告:
    1.各組織及團體申請IC卡類憑證時,請務必於憑證申請書註明憑證用途(請自行於公文或申請書上空白處填寫),以利複審作業進行;若未註明憑證用途者,憑證管理中心將以退件方式處理。
    2.單一憑證應用限核發一張憑證IC卡,不提供備卡使用,若有多張需求,請於申請書或公文上註明原因。
    3.組織及團體於提出憑證IC卡前,應先行檢視單位內是否已持有組織及團體憑證並優先勻用(如不知單位持有憑證情形,可洽客服中心查詢),如因新興業務且需頻繁使用,再行提出憑證申請,各組織及團體應依實際需求提出申請。
  • 1張「憑證申請表」只能對應申請1張卡片。若您的需求為3張卡片,請填寫3張申請表。
  • 請記得發文,同一組織團體多張憑證申請書可以合併於1份公文下遞送。
  • 為環保節能,學校類憑證申請可採用公文電子交換,將憑證申請書以附件檔傳送。
  • 憑證申請過程有問題時可先參考“問與答”若無法解決再請洽客服中心。
  • 若申請內容資料不符,將Email通知退件處理。
  • 組織團體因整併等原因有名稱或層級上等變更,請廢止原憑證重新申請。
  • 收到憑證IC卡之後,請於發卡日期後90天內,完成行開卡作業,如逾期憑證將自動被廢止,並需重新提出申請。
  • 行政院研考會收文時如遇申請案件附件缺漏者,將電話通知申請人於3日內透過傳真補件,如未補件則採退文方式辦理。


 申請流程說明:

  • 請確認是否有所屬OID(組織及團體識別碼)資料。
  • 進行線上憑證申請作業,填寫相關資料後請記得上傳。
  • 上傳資料之後,請列印憑證申請書並蓋用立案時原留之登記印鑑及負責人印鑑及行文(組織團體憑證申請公文範例) (組織團體憑證申請公文範例),將申請書連同公文送至所屬登記立案主管機關(初審註冊窗口)進行用戶之身份識別與鑑別的初審作業。
  • 主管機關(憑證註冊初審窗口)以書面方式進行審核,完成用戶身分識別和書面資料確認後,將申請書送至行政院研考會進行複審作業。
  • 複審作業完成後,即由將進行製卡和發卡作業,同時Email通知進度,並以掛號郵寄方式將憑證IC卡寄送至憑證申請用戶。
  • 用戶收到憑證IC卡之後,請於發卡日期後90天內,完成開卡作業,如逾期憑證將自動被廢止,並需重新提出申請。